如何办理教育储蓄
教育储蓄的对象为小学四年级以下的学生,所得利息将免征个人所得税,是免税储蓄,具有“客户特定、存期灵活、总额控制、利率优惠、利息免税”的特点。教育储蓄为零存整取定期储蓄。每户最低起存金额为50元,存期分为一年、三年、六年3个档次。存储金额由储户自定,每月存入一次(本金合计最高为2万元)。中途如有漏存,须在次月补存,未补存者视如违约。到期支取时,违约之前存入的本金部分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息;违约之后存入的本金部分按实际存期和活期利率计息。教育储蓄的利率享受两大优惠政策,除免征利息税外,其作为零存整取储蓄将享受整存整取利息,利率优惠幅度在25%以上。
除了邮政储蓄机构外,办理储蓄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都可以开办教育储蓄。教育储蓄的办理采用实名制。办理开户时,须凭储户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到储蓄机构以储户本人的姓名开立存款账户,金融机构根据储户提供的上述证明,登记证件名称及号码等事项。
教育储蓄到期支取时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利息。教育储蓄到期支取时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储户凭存折和学校提供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以下简称“证明”)一次支取本金和利息。储户凭“证明”可以享受利率优惠,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金融机构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后,应在证明原件上加盖“已享受教育储蓄优惠”字样的印章。每份证明只享受一次优惠。(二)储户不能提供证明的,其教育储蓄不享受利率优惠,即一年期、三年期按开户日同期同档次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同时,应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
税。
教育储蓄逾期支取,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教育储蓄提前支取时必须全额支取。(提前支取时,储户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储户未能提供证明的,按实际存期和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如果因户口迁移办理教育储蓄异地托收的,必须在存款到期后方可办理。储户须向委托行提供户口迁移证明及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身份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不享受利率优惠,并应按有关规定征收个人存款利息所得税。参加教育储蓄的储户,如申请助学贷款,在同等条件下,金融机构会优先帮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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