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廉租房徒有虚名
“明德门廉租房小区”是西安市唯一的廉租房小区,地处寸土寸金的西安市南郊明德门地区。然而,敞开的大门却鲜有人出入,小区内公告栏上落满了厚厚的一层灰土。齐齐整整的6幢住宅楼,从外面看上去,有5幢像是没有人居住。“五、六年了,那里很多房都空着,实在是太可惜了!”(2月8日《中国青年报》)
廉租房与房价成反比,廉租房供应量每增加5%,房价就下降3%~4%,而房价下降进而影响到城市土地出让金收益和GDP数字增长。如果因此指责有关部门为自身利益而有意让廉租房空置的话,那么显然是有失偏颇。有经济适用房僧多粥少造成权力寻租的情况在先,当地有关部门担心同样属于僧多粥少的廉租房出现类似情况也有道理。西安廉租房的空置,正是陷入这一分配困境而造成的结果。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有关退出廉租房的六个条件分别是: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住房标准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和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也就是说,排除权力寻租、隐瞒收入的可能,入住家庭只要没有达到“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就可以一直租下去——这等于排斥了其他低收入者的租赁权利,因为廉租房的稀缺和排他性决定了一户占有,其他户无法享受。这不仅有损其他符合条件家庭的权利,也客观上造成养懒汉的后果。廉租房在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入住时间不能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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